贵州:禁止以技术改造等名义扩大产能 推动省内水泥产能整合

2024/6/28来源: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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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禁止以技术改造等名义扩大产能 推动省内水泥产能整合

6月25日,贵州省工信厅发布《关于推动建材产业稳增长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其中提出,到2025年,建材行业下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止跌回升,力争实现正增长。到2027年,水泥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取得阶段性成果,建材产品深加工水平和绿色建材占比稳步提高,绿色建材产值占比达到全产业30%。
严禁水泥违规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满足能效标杆水平、环保绩效A级指标要求;严格产能置换,遏制新增产能,禁止以技术改造等名义扩大水泥产能。
制定出台水泥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强化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有序提高相关政策标准,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达不到标准和淘汰类建材产能依法关停退出。
支持省内水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并购等方式,推动实施水泥产能整合;
在企业妥善处理职工安置、债务化解等事宜前提下,转出产能所在市(州)不得设置限制性条件。
推动解决水泥熟料企业“批建不符”遗留问题。
支持优势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探索设立压减水泥行业过剩产能专项基金,利用市场化手段整合企业产权或经营权,压减退出过剩产能和低效产能,提高生产集中度。
加大建材行业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砂石骨料、水泥粉磨站混合材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关停一批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依法查处违法用地、非法开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产能、规范市场秩序,为优质企业腾出发展空间。
环保绩效水平、能效水平和工艺装备水平等为标尺,突出差异化、精准化要求,完善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政策措施。
强化监督执行力度,压实水泥企业、属地政府和行业协会责任,对不守信、不开展错峰生产或错峰生产执行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落实相关惩戒措施。
鼓励产能规模大、能效水平高、环保排放指标优的企业与产能规模小、能效水平低、环保排放指标高的企业签订长期熟料供应协议,以优于市场价的价格供应水泥熟料,降低部分水泥窑开窑时间,缓解水泥行业供需矛盾。


抢抓国家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系列政策契机,支持水泥等行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装备升级,加快低碳化、制品化发展。
支持发展低钙水泥熟料、低熟料系数水泥、硫(铁)铝酸盐等特种水泥。推动专用水泥、低碳水泥、高耐久水泥制品和部品部件、水泥基复合制品规模化生产。

推动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技改和重点设备更新改造,新建和改扩建水泥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有序推动水泥行业超低排放设施建设。
推进现有燃煤自备电厂(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鼓励氢能、生物质燃料、垃圾衍生燃料、复合燃料等替代能源在水泥等工业窑炉中的应用。
到2025年底,水泥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建材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水泥、石材等领域建设数字绿色矿山,打造智能采选、自动配矿、无人驾驶、灾害监控等应用场景。
推动以磷石膏、锰渣等含钙工业废渣资源替代石灰石作为水泥生产原料,逐步减少碳酸盐原料用量。支持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鼓励以高炉废渣、电厂粉煤灰、煤矸石等废渣为主要原料的超细粉替代普通混合材。推广高固废掺量的低碳水泥生产技术,鼓励在水泥熟料生产中提高工业固废原料掺量比例。
支持水泥企业打造“绿色矿山+砂石骨料+水泥制造+协同处置+预拌混凝土+装备式建筑部品+整体服务”等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绿色建材与建筑部品制造集成基地。
推动绿色建材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应用,推广应用磷石膏绿色建材,提高工程项目中低碳水泥、高性能混凝土等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
建立产品追溯标准体系,重点开展水泥、预拌混凝土、防水材料等产品追溯标准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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