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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乌兹别克斯坦发展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对友谊峰桥水泥厂处以近50亿苏姆(合394,632美元)罚款。
据了解,该水泥厂在2023年10月成立,最初计划涉及建设两家工厂,年出口能力为2000万美元,进口替代价值为1500万美元。其主要股东是中国企业海螺国际控股公司(51%)、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29%)、和本土公司Joydam Tamir Construction(20%)。
据查,自3月到7月,该水泥厂绕过强制性的交易所交易程序,通过直接合同销售了122,700吨水泥。此外,该水泥厂以超过交易所报价的价格销售2,700公吨水泥,赚取了超过8,100万苏姆(合6,393美元)的不正当利润。调查还发现该水泥厂与其他水泥供应商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作为回应,该水泥厂被罚款49亿苏姆(合394,632美元),并被勒令停止这些违规行为。
2024年7月份,乌兹别克斯坦竞争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宣布会对位于安集延州的乌中合资企业上峰友谊之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峰友谊)启动调查程序。据介绍,费尔干纳州的水泥制造商们向委员会反映,上峰友谊的定价策略明显低于其生产成本,这种不正当竞争手段使得其他生产商难以维系经营,面临着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潜在的倒闭风险。竞争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称,在初步调查阶段,委员会向上峰友谊发出委托调查(人为低价销售产品)迹象的请求,然而上峰友谊并未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鉴于此,委员会决定按照相关法规程序,正式对上峰友谊之桥有限责任公司提起审查。乌兹别克斯坦发展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处以近50亿苏姆(合 394,632 美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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