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
新天山申请两年的项目被中止审核
近日,天山股份发布公告,公司于5月27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天山股份再融资查阅项目中止通知》,因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聘请的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限制业务活动,并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六个月不受理其出具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的处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中止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审核。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与上述中介机构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无关。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中止审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据了解,2022年10月,天山股份披露了公开发行可转债预案,计划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分别用于砂石骨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水泥绿色智能技改升级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性资金。
2023年4月,深交所正式受理了天山股份的可转债发行申请,并在此后接连向其下发了两轮问询函,分别要求天山股份就此次可转债募投项目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涉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形、在业绩增速放缓情况下进行本次大额融资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等问题进行说明。
2023年9月,天山股份披露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从100亿元下调至92.72亿元,其中64.9亿元用于砂石骨料生产线建设项目、27.82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性资金。调整后,天山股份本次募集资金不再投向水泥绿色智能技改升级项目,不涉及水泥生产线的建设或技术改造,不会新增水泥产能。
来源:天山股份、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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