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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江西两省公布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安排。
近日,河南、江西两省公布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安排:
河南2023-2024年度采暖季全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安排
河南省所有水泥生产企业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最新发布的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绩效等级评定结果:
A级企业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实施自主减排;
B级企业按照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0日、2024年2月10日至3月15日两个时间段实施错峰停产;
C级企业按照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11日至3月15日两个时间段实施错峰停产;
D级企业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实施错峰停产。
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实施“以热定产”,在保障供暖任务前提下,按照最低生产负荷运行,从2024年3月16日起补停其应错峰生产停密天数,且补停时间和非采暖季错峰停产时间不得冲抵;
处理原生状态的生活垃圾与污泥高于400吨/日、低于600吨/日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执行该生产线按照企业环境绩效等级评定结果应错峰生产停窑时间的2/3;
处理原生状态的生活垃圾与污泥总量达到600吨/日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日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总量高于水泥熟料产能 6%的生产线,执行该生产线按照企业环境绩效等级评定结果应错峰生产停密时间的 1/2。
水泥粉磨工序 (含独立粉磨站) 及利用电石渣生产线和铝酸盐、硫铝酸盐、白色硅酸盐等特种水泥企业,上述三类生产线均应按照企业环境绩效等级评定结果,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实施限(停)产。
江西2023年11-12月份错峰生产安排
近日,江西省水泥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11-12月份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西省在产48条熟料生产线11-12月份统一错峰生产暂定不少于10天,不同工厂之间窑线不得相互替换,所有错峰计划须在12月31日之前全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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