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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福建水泥发布公告,公司的三个子公司永安建福、安砂建福、顺昌炼石(甲方)拟分别与关联方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合作实施3个基地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次合作,甲方提供屋顶和闲置空地,乙方全额出资投建运营项目并拥有其投入设施的所有权,项目建设总规模约13338.26kWp,所发电能优先供应甲方并按电价8.5折优惠结算,项目碳排放指标由甲方享有。
12月26日,福建水泥发布公告,公司的三个子公司永安建福、安砂建福、顺昌炼石(甲方)拟分别与关联方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合作实施3个基地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次合作,甲方提供屋顶和闲置空地,乙方全额出资投建运营项目并拥有其投入设施的所有权,项目建设总规模约13338.26kWp,所发电能优先供应甲方并按电价8.5折优惠结算,项目碳排放指标由甲方享有。
根据乙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乙方投建项目总投资约6058.62万元,三个项目建设总规模约13338.26kWp(装机规模以实际安装容量为准),项目运营期为25年,平均每年可为电网提供1390.96万KW•h,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相比,相当于每年节约标煤4193.74吨,相应每年减少二氧化碳约8062吨。项目所发电能优先供应公司基地工厂并按电价8.5折优惠结算。
公告表示,在目前公司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公司以最低对价(提供项目场地)与乙方合作实施基地工厂光伏项目,符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是公司积极部署水泥企业碳减排的有效措施之一。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外购用电成本,促进清洁低碳生产。
本次合作,公司以最低对价(提供项目场地),由乙方全额出资投建并运营项目,由于项目场地主要为建筑物屋顶和少量的闲置空地,除了用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外,基本不存在其它用途,在不增加基地工厂成本及没有承担项目本身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收获碳排指标,项目发电按8.5折优先供应公司基地工厂,相当于享有项目一定比例的利润分成。在25年运营期限内,累计最大可节约电费约35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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