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
这家水泥厂破产清算有新进展
4月2日下午,甘肃高崖金城水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榆中县人民法院顺利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由管理人提议,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依法申报债权的全体债权人参加会议,榆中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甘肃高崖金城水泥有限公司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职工及工会代表、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派员列席。
据了解,因甘肃高崖金城水泥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不具备重整或和解的能力,2023年11月10日,榆中县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甘肃高崖金城水泥有限公司破产。
甘肃高崖金城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06月30日,经营范围包括水泥、石灰制造及销售;石灰石、石灰石粉加工及销售;设备维修、设备安装;纸袋加工等。拥有1000t/d熟料窑外分解窑生产线和机立窑两条水泥生产线。1000t/d产能已出让至广西新东运水泥有限公司建设5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
会上,审判长介绍了案件审理进展情况及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准备工作情况。管理人作了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破产清算方案的报告、评估机构关于破产人资产评估结果的情况说明,关于债权复核调整、补充申报债权审查的工作报告,将重新调整的《债权表》提请债权人会议进行再次审查。管理人宣读了关于破产人《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并提请债权人讨论表决。
榆中法院将充分发挥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协同推进破产案件办理进程,持续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督促破产管理人依法高效履职,及时推进破产企业资产处置工作,提升破产财产处置效率,确保破产清算案件办理依法、高效、有序推进,切实维护好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榆中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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