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
浙江:多家水泥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浙江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计划名单。
2024年,浙江省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共419家,其中水污染防治企业94家,大气污染防治企业115家,重金属污染防治企业38家,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企业76家,新污染物防治企业96家。
其中,多家水泥企业被列入名单: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依法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
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审核评估验收,其中列入新污染防治重点计划名单企业在2024年12月底之前完成审核评估验收。根据《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浙环函〔2020〕16号)要求,对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考核,列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各地强制性清洁生产的实施情况,列入美丽浙江建设考核。
列入国家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的项目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点工作内容,创新成果内容及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我厅将按国家生态环境部试点工作整体部署,适时对典型创新成果进行推广应用。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发布的原创及转载内容,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决策建议。原创内容版权均为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需取得我们书面授权,违反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③ 如需申请授权及投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处理(电话:025-88888888,邮箱:njgccm@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