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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六)。其中提到新乡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河南省新乡天泰水泥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案。
日前,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六)。其中提到新乡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河南省新乡天泰水泥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案。
2023年4月28日,新乡市新乡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依法对河南省新乡天泰水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销售的“泰山天瑞”牌水泥侵犯了天瑞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天瑞”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查,该公司在未取得“泰山天瑞”商标的情况下,委托印制“泰山天瑞”水泥包装袋,销售水泥300袋,违法经营额3600元。
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2023年6月8日,新乡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给予当事人罚款17.5万元。
8月14日,公布的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四)中也曾公布一起水泥厂侵犯“天瑞”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事人因伪造“天瑞”牌水泥包装袋,被没收侵权水泥包装袋4600条;罚款18万元。新乡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新星水泥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3年4月10日,新乡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新乡市新星水泥厂进行检查,在仓库内现场发现存放有“天瑞”牌商标水泥包装袋4600条,经商标权利人天瑞集团有限公司认定,上述包装袋属于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经查,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伪造“天瑞”牌水泥包装袋7000条,违法经营额2.6万元。
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2023年5月26日,新乡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水泥包装袋4600条;罚款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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